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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4-26788 | |
發文字號:呂政規發〔2024〕1號 | 發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關 鍵 字: |
標 題:關于印發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5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相關單位:
《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充裝、配送標準化建設,智能化運營水平,增強行業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風險,促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高質量發展,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23〕4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對燃氣安全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發揚斗爭精神,突出先立后破、標本兼治,一體推進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智能化、規范化建設,提升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本質安全水平,營造安全有序、健康發展的營商環境,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安全用氣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一體推進源頭治理、綜合治理、根本治理,嚴格全域規劃布局、經營許可管理和聯合執法監督,按照“八個一批”要求全覆蓋清底式開展全領域風險防范隱患整治行動,解決長期想解決而未解決的根源性問題,構建本質安全格局。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參與。由政府統籌編制《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專項規劃》(以下簡稱為《專項規劃》),《專項規劃》應符合同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并納入同級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要選擇好實施主體企業,鼓勵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者、國有企業、民間資本、民營企業參股建設,并提前做好資金保障工作,確保充裝標準站建設按本方案要求保質保量完成。
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強化《專項規劃》指導約束作用,實施主體企業要根據《專項規劃》要求進行選址,按照具有自動充裝、統一配送、全流程智能監管的標準化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站要求建設并進行市場化運作,確保發展有遵循、建設有抓手。
三、目標任務
全市依法規劃建設四座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建設地址分別為離石區、汾陽市、孝義市、興縣。依法淘汰一批基礎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業,將符合供應點條件的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改造為供應點,實現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整合。通過標準化建設,建立全市智能高效、布局合理、競爭有序、功能完善、方便生活的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體系,實現瓶裝液化石油氣自動充裝、統一配送和全流程智能監管,促進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智能化、規范化發展。
四、建設內容
(一)建設標準儲存和充裝系統。結合《專項規劃》和我市三年銷售情況(附件),在符合規劃布局和建設用地(或實施主體自有土地)的基礎上建設具有一定規模液化石油氣儲存能力,具備消毒清洗、掃碼識別、充前預檢、上瓶開閥充裝、下瓶復檢、撿漏疊瓶等全自動功能的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儲存能力應滿足供氣范圍內1月周轉供應量需求,將現有符合供應點條件的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改造為供應點,實現行業的規范管理。
(二)建設統一配送系統。推廣瓶裝液化石油氣區域化統一配送服務,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用戶服務系統,與用戶簽訂供用氣合同,對配送全過程進行跟蹤管理,準確記錄用戶實名制銷售、用戶供氣使用憑證和氣瓶出入充裝站、出入用戶等相關信息。在推進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建設的同時,要建設瓶裝供應點,原則上10公里半徑范圍內至少設置一個供應點,供應點規模與服務區域面積、服務用戶數量相適應。建立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標準,標準站到供應點和供應點到用戶端統一由專人專用車輛配送,實現氣瓶標識統一、配送車輛統一、員工證裝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實名登記統一、安檢內容統一的“六統一”標準規范經營服務機制。
標準站至供應點配送車輛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配送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用于配送服務的車輛和駕駛人員、配送人員要定人定車,相關信息由其所屬的配送企業向屬地燃氣主管部門報備,并錄入用戶服務信息系統進行統一管理。供應點向用戶端配送不超過120公斤液化石油氣時,可采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電動(燃油)正三輪車。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配送站應與送氣工簽訂勞動合同,送氣工上崗前必須取得液化石油氣送氣工從業人員資格證。送氣工要接受統一管理,負責隨瓶入戶完成連接、調試、檢測、安檢、宣傳工作,安檢結果同步上傳管理平臺,接受用戶評價,確保用氣安全。強化行業實時監管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提高預警防范能力,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擬定經營區域劃分:根據區域的方便性,擬定區域為汾陽市、交城縣、文水縣3縣(市)建設一座瓶裝液化石油氣標準站,建設地點在汾陽市;孝義市、交口縣、石樓縣3縣(市)建設一座瓶裝液化石油氣標準站,建設地點在孝義市;離石區、柳林縣、方山縣、中陽縣4縣(區)建設一座瓶裝液化石油氣標準站,建設地點在離石區;興縣、嵐縣、臨縣3縣建立一座瓶裝液化石油氣標準站,建設地點在興縣。
(三)建設全流程智能監管系統。建設具備政府監督管理、企業運營服務、用戶網上交易、應急管控等功能的全市液化石油氣智能監管平臺,同步推進鋼瓶智能角閥、二維碼和充裝秤聯鎖改造工作,與智能監管平臺聯網,實現瓶裝液化石油氣“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全過程、可追溯動態監管。建設集中統一檢驗檢測系統,對所有超期服役氣瓶、未依法登記氣瓶、黑氣瓶統一強制回收并進行去功能化報廢,確保氣瓶流通安全。
(四)現有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整合。原燃氣經營許可有效期內企業可繼續經營,標準站建成后,許可證到期的企業市行政審批部門要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鎮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專項規劃》要求換發新的許可證。同時以自愿原則,將現有符合供應點條件的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改造為供應點。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整合后,對符合規劃條件、有必要保留的原充裝站全部拆除儲氣充裝設施設備,僅保留儲瓶配送功能,對不符合儲瓶配送條件的站點依法關停。轄區內沒有合規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企業的縣(市、區)可以設置臨時供應點,供應點管理應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修訂印發〈城鎮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通知》(晉建城規字〔2022〕172號)執行。
(五)落實用戶設施強制要求。根據《安全生產法》《山西省燃氣管理條例》和燃氣器具相關標準的規定,全市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餐飲場所等非居民用戶應當安裝強排風裝置、燃氣泄漏報警器和自動切斷裝置,所有燃氣用戶使用的燃氣器具(包括家用燃氣器具、商用燃氣器具)應當安裝灶前燃氣自閉閥門、符合安全規定的灶具連接管和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分3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實施方案擬制工作,包括目標任務、實施主體、完成時限、工作要求等,報請市政府辦公室印發。
(二)實施推進階段(2024年3月—2024年9月底)。按照本工作方案和《專項規劃》要求,結合相關企業建設意向,燃氣主管部門牽頭依法依規確定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實施主體,實施主體要在《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專項規劃》批復后盡快辦理選址、征地、規劃、建設等前期手續。要加快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充裝、配送、全流程智能監管系統建設,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標準站的設計、施工、監理,工程完工后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設計文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聯合驗收;要逐步推進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的整合,有序開展供應點改造,實現站、點、戶的全過程溯源。建設過程中若發生特殊情況可按實際情況順延時間。
(三)總結規范(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偨Y經驗做法,將工作成果提煉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進一步健全完善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管理長效機制。
六、任務分工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區域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全面管理;標準站建成后,負責督促不滿足《專項規劃》要求且不具備全自動充裝功能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改造為供應點,督促其主動拆除場站內永久停用具有安全隱患的儲氣設施及充裝設施。
離石區、汾陽市、孝義市、興縣政府:負責協調規劃建設標準站區域土地的征收工作;負責督促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中標實施主體按照時間節點建設標準站;負責對標準站建設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燃氣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在征求部門意見后,報請市政府審議并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負責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建設主體的公開招標確定,配合相關縣(市)政府加快標準站項目建設;負責委托專業機構編制《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專項規劃》,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報請市政府批復執行;負責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的統籌調度、協調推進等工作;負責組織搭建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監管平臺。
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燃氣企業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政區域內本單位自查和其他單位移送的侵占、破壞、盜竊、哄搶燃氣設施、盜用燃氣和非法銷售、使用摻雜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打擊。
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要求,并按照審批管理權限和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職責劃分,辦理規劃許可和相關用地手續。
交通運輸部門:定期對燃氣運輸企業動態監控工作進行考核;依法對燃氣運輸企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運輸環節充裝查驗、核準、記錄等進行監管。
商務部門:督促使用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使用的儲罐、氣瓶等壓力容器進行監督檢查。根據燃氣施工單位或燃氣使用單位申請,對燃氣壓力管道安裝過程實施監督檢驗,對在用燃氣壓力管道實施定期檢驗;負責對燃氣器具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行政審批部門:按照審批管理權限,依法辦理燃氣工程項目的立項、核準、批復、規劃許可、竣工驗收、消防驗收等相關手續;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審批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七、組織領導
成立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油曉峰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白旭平 市住建局局長(燃氣主管部門)
高元勝 市市場局局長
吳海明 市商務局局長
成 員:衛海平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
劉瑞平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劉哲群 市行政審批局局長
韓 毅 市公安局副局長
張海文 離石區人民政府區長
賈永祥 汾陽市人民政府市長
郭清智 孝義市人民政府市長
劉大鵬 交城縣人民政府縣長
孟蘭生 文水縣人民政府縣長
李 剛 交口縣人民政府縣長
張鵬耀 石樓縣人民政府縣長
孫燕飛 中陽縣人民政府縣長
燕明星 柳林縣人民政府縣長
高 鵬 方山縣人民政府縣長
王小明 嵐縣人民政府縣長
梁文壯 興縣人民政府縣長
姚樹山 臨縣人民政府縣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燃氣主管部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燃氣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兼任。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比照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動本行政區域內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擬制具體工作方案,統籌抓好組織實施、進度安排、任務分工、資金落實、工作保障、制度建設等工作,強化本行政區域內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監管力度,協調解決存在問題。
(二)堅持規劃引領。發揮規劃法定作用,強化《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指導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在《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專項規劃》頂層設計指引下開展工作,將規劃融入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建設、管理全過程,為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安全健康穩定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規劃保障。
(三)強化監督指導。市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履行指導、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程指導、監督檢查、具體實施。燃氣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指導,協調推動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進度滯后的跟蹤督辦。
(四)強化整治合力。在推進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過程中,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監管力度,按照“三個一批”要求規范液化石油氣行業市場秩序,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依法處罰一批非法違法行為,關閉淘汰一批違法違規、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五)營造社會氛圍。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進行宣傳,凝聚社會共識,引導企業積極參與。暢通監督渠道,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提高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本方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解讀鏈接:【圖解】市住建局關于《呂梁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的解讀
政策咨詢:市住建局??城鎮燃氣專班??337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