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更新時間:2024-03-25 16:01:01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呂梁(市)住房公積金2023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 ???21名委員,2023年召開2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呂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章程、呂梁市住房公積金2023年歸集使用計劃、呂梁市住房公積金2022年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呂梁市住房公積金2022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呂梁市住房公積金2022年年度報告、《呂梁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暫行)》,從2023年11月1日起,提高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8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7個科室,下設13個縣級管理部。從業人員261人,其中,在編101人,非在編160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3年,新開戶單位230家,凈增單位90家;新開戶職工2.46萬人,凈增職工1.41萬人;實繳單位3748家,實繳職工24.21萬人,繳存額46.03億元,分別同比增長2.46%、6.19%、20.57%。2023年末,繳存總額299.31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8.17%;繳存余額136.77億元,同比增長14.57%。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5家。
(二)提?。?/span>2023年,8.39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28.64億元,同比增長29.69%;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62.21%,比上年增加4.38個百分點。2023年末,提取總額162.54億元,比上年末增加21.39%。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
2023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4590筆19.2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59.38%、54.95%。
2023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7.08億元。
2023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22萬筆91.61億元,貸款余額52.99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16.63%、26.54%、29.7%。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38.75%,比上年末增加4.52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5家。
2.異地貸款:2023年,發放異地貸款1241筆52887萬元。 ????2023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41691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10115.57萬元。
(四)資金存儲:2023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83.75億元。其中,活期0.005億元,1年以上定期75.95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7.8億元。
(五)資金運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38.75%,比上年末增加4.52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3年,業務收入42988.93萬元,同比增長6.81%。其中,存款利息28522.28萬元,委托貸款利息14461.89萬元,其他4.76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3年,業務支出19794.48萬元,同比增長15.58%。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19235.46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558.69萬元,其他0.33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3194.45萬元,同比增長0.31%。增值收益率1.8%,比上年減少0.27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管理費用400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9194.45萬元。
2023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4000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1715.99萬元。
2023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56539.17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71251.29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3年,管理費用支出3174.07萬元,同比增長33.92%。其中,人員經費1482.44萬元,公用經費863.19萬元,專項經費828.44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2023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266.07萬元,逾期率0.5‰。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56539.17萬元。2023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3.86%,國有企業占24.48%,城鎮集體企業占1.43%,外商投資企業占0.87%,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3.2%,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25%,靈活就業人員占0.51%,其他占4.4%;中、低收入占99.07%,高收入占0.93%。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24.97%,國有企業占36.86%,城鎮集體企業占4.38%,外商投資企業占0.25%,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8.3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5%,靈活就業人員占0.83%,其他占1.87%;中、低收入占99.45%,高收入占0.55%。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0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18.69%,租賃住房占21.41%,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01%,離休和退休提取占23.4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1.85%,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1.57%。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8.22%,高收入占1.78%。
(三)貸款業務。
?個人住房貸款:2023年,支持職工購建房56.81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31.39%,比上年末增加3.14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31702.77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5.8%,90-144(含)平方米占82.31%,144平方米以上占11.89%。購買新房占91.63%(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購買二手房占8.3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其他占0%。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26.65%,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73.2%,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15%。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28.06%,30歲-40歲(含)占47.34%,40歲-50歲(含)占18.89%,50歲以上占5.71%;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96.32%,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3.68%;中、低收入占99.54%,高收入占0.46%。
(四)住房貢獻率。
2023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87.25%,比上年增加9.6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2023年本市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為22218元,下限為1780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在5%-12%之間,具體由繳存單位自主確定。
2、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2023年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從2023年11月1日起,提高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8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具體可貸額度根據貸款期限、還款能力和購房總額等綜合確定。
3、經省住建廳公積金監管處同意,決定放寬我市“商轉公”貸款業務政策,凡我市繳存人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在呂梁市、太原市各商業銀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均可申請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減輕繳存職工商業貸款還款壓力。
4、租賃自住住房提取頻次由一年一次優化為在管委會確定的最高額度內按月或按需提取,一年最高可提12次。
5、制定出臺了《呂梁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暫行)》,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等新業態就業群體的權益保障,吸引更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通過一系列舉措促使住房消費需求釋放,充分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促進樓市復蘇。
(二)業務服務優化情況
1、努力拓寬服務渠道,實現全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償還省外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業務全程網辦。
2、積極推廣“亮碼可辦”,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申請開具職工繳存證明、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貸款結清證明等個人證明時,向其提供實時在線開具、后臺自動查驗等服務,以統一“電子碼”代替原有3項紙質證明,實現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亮碼可辦”。自該項工作開展以來已通過“亮碼可辦”辦理業務事項181人次,有效解決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難的問題。
3、實現住房公積金業務“7×24小時”服務新模式,方便群眾企業隨時辦、高效辦、自由辦。
4、著眼服務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重大戰略部署,拓寬服務渠道,入駐“山西中部城市群公積金綜合業務服務大廳”,通過異地抵押,為在太原、晉中購房的本市繳存職工提供跟蹤服務,累計為174名本市繳存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1.05億元,為我省公積金業務跨區域合作發揮了積極的示范帶動作用。
(三)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住房公積金核心業務系統遷移上政務云;人行征信信息共享接入;住房公積金系統后端進行國產化適配及遷移;完成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共享接口接入、省內互聯共享平臺數據上鏈、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對接等系統優化工作。項目過程同步進行安全服務,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網絡數據安全防護水平,切實保障網絡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為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高質量發展奠定了技術支撐,為進一步深化“數字公積金”服務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榮譽獲得情況
被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表彰為“2022年度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先進單位”。